您现在的位置: 2007北京财政 -> 政务公开 -> 行政办事事项 ->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北京市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定许可
【 背景颜色:  杏仁黄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秋叶褐  】

日期:2007-09-25

事项指标

指标说明

示范事例

事项名称

指行政办事事项名称

北京市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

办事指南

指与事项相关的各个办事要素

办理机构: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15号,电话:6843003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1、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招标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近一次年检证明;

4、 完整的专家库人员名单;

5、 近三年接受处罚及投诉情况(没有处罚及投诉也需附说明,并加盖公章)。标准: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依法成立的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招标投标中介公司,并且与国家行政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2、直接获得国务院或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代理资格证书并通过年检;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4、熟悉并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拥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技术、经济、法律专业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在职人员总数的60%20%以上;

6、具有从事招标业务所需的专家库等专业技术信息系统,能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完成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7、近三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5个工作日。

四、告知:

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审批材料完整、正确、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表格下载

指与事项相关的业务表格、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办事相关文件

1、申请书示范文本。

2、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3、申请材料补正补齐一次告知书。

申请书示范文本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 字体显示: 】 【 打印 】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