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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设置收费标准、调整收费标准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审批;
一、受理:受理人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市发改委有关项目标准的会签文提出办理意见。
条件:
申请收费标准的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测算依据,人员、经费来源状况和财务管理体制等内容。
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处长对收费项目标准情况和受理人所提意见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局长。
时限:3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主管局长提出项目标准审批意见。
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市发改委会签市财政局后,市发改委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