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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汽车购置和汽车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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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9-25

事项指标

指标说明

示范事例

事项名称

指行政办事事项名称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编制核定

办事指南

指与事项相关的各个办事要素

办理机构: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15号,电话:6848572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网上申报:登录北京市财政综合办公平台→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网上审批→预算单位→定编(增编)申报)

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插入到申报表附件中)。

1、申办核定汽车编制的申请函件。

2、市、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人员编制的批准文件。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副局级以上人员名单(包括原任职)。

4、副局级以上人员任命文件。

5、上级主管部门(指中央部委)制定的装备、设备配备标准规定。

6、单位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

申办单位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网上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清楚,网上提交的文件与提交的纸质文件一致。

2、申报核定汽车编制必须有如下理由:

      新批准成立的副处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增加了人员编制。

      增加了副局级以上领导职数。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复审时限:2个工作日。

审批时间:5个工作日。

四、告知

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报单位办理结果。

1、检验纸质材料完整、正确、

2、存档材料真实齐全规范。

3、领导审批完毕网上即时告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市政府199034号令。

2、中共北京市委京办发[1995]48号文件办理对象及范围

表格下载

指与事项相关的业务表格、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办事相关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审核表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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