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程序:
一、印鉴卡领取
凡与市财政局有领拨关系的市级预算单位,应到国库处领取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市级预算拨款印鉴卡》,一式两份,申请单位自留一份,交国库处一份。
二、印鉴卡填写
《市级预算拨款印鉴卡》中统一规定的各栏必须填写准确、齐全。“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等各栏要填写全称,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其中“单位代码”按市财政局制发的《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部门资质及代码》编制的各单位代码填写。
《市级预算拨款印鉴卡》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
章,单位在银行预留印鉴章、国库处公章,印章清
晰。
三、印鉴卡变更
《市级预算拨款印鉴卡》内容如有变更,市级预算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办理更换印鉴手续。原印鉴不退还,存档备查,按期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