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9-25
事项指标
指标说明
示范事例
事项名称
指行政办事事项名称
北京市行政事业性票据(专用票据)式样、规格、联次、内容及印刷数量的核准
办事指南
指与事项相关的各个办事要素
办理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综合处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15号,电话:8854921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用票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北京市财政局综合处申请
一、受理:受理人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办理意见。
条件:
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款和罚没物票据、银钱收据(专用票据)式样、规格、联次、内容及印刷数量的申请材料。
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查:处长对申请情况和受理人所提意见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局长。
三、决定:
主管局长提出审批意见。
办理结果:正式发文告知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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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与事项相关的业务表格、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办事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