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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核退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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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9-25

事项指标

指标说明

示范事例

事项名称

指行政办事事项名称

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核退付管理

办事指南

指与事项相关的各个办事要素

办理机构:税政处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15号,电话:8854952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报局长审批时间)

办理程序:

一、 受理
   
条件: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并经过北京市财政局资格认定后的单位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退税申请

2、 《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申请审核表》

3、 其他有关资料。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责任人:赵巍、陈欣、姚俊、李琨

    工作职责:接收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补交的材料名称及其他要求。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二、 审查

    标准:

1、   退税业务与非退税业务分别核算、帐表一致

2、 税票科目填写准确无误

3、 企业应缴税金按时全额缴纳

    本岗位责任人:赵巍、陈欣、姚俊、李琨

    工作职责:

1、   对会计帐簿进行审核

2、   在《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中注明审核结果

3、   在《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工作时限: 6个工作日。

三、 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处长李景祥、副处长刘军

    工作职责:

1、   审核申办材料和审查意见。

2、有异议,退审查人员要求重新审查。

3、无异议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处长复审。

工作时限: 2个工作日。

四、复审

    本岗负责人:处长李景祥、副处长刘军。

    工作职责

1、   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2、   有异议,退主管副处长要求重新审核。

3、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五、 办理

    本岗责任人:赵巍、陈欣、姚俊、李琨

    工作职责:审核签署意见后转专员办

    工作时限:在接到处长批准件起3个工作日办完。

    联系电话:88549527

    监督电话:88549504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表格下载

指与事项相关的业务表格、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办事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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