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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8-06
根据京人发[2007]81号文件和市军转接收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07年北京市财政局军转干部接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报考条件 (一)原则上安排到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集中收付核算(1—2人)、财政监督检查(1—2人)、绩效考评管理(1—2人)、财政教育培训(1—2人)、档案管理(1人)岗位,具有会计学、中文、经济学相关专业背景; (二)符合中央及北京市军转安置政策,经组织批准2007年度计划内转业人员; (三)在部队期间表现优良,具有奉献精神; (四)生活基础在城八区,其中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接收的军转干部生活基础须在怀柔区; (五)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军转干部可于2007年8月7日上午9:00至2007年8月12日下午5:00止,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jcz.gov.cn),填写报考信息,初审合格人员可打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截至2007年8月19日下午5: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时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地点:北京市财政局教育培训中心(西城区玉芙胡同11号,西直门立交桥东北角)。 现场资格审查需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军官证、报名表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分别提供复印件1份)。审查合格人员,即进行现场面试,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进入专业科目笔试阶段。 三、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察确定人选 通过一定形式的考察,结合军转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身体素质等方面,参考专业科目面试笔试成绩,从中择优录取,并在财政局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财政局所有。
北京市财政局 二○○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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