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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减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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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5-10

    一、受理
    二、审查
    三、审核
    四、复审
    五、办理

    工作项目:核准减征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承办处室:农业处
    处    长:高麓
    法律依据:政府令第30号《北京市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工作总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报局长审批时间)
    工作程序:


    一、 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市计委的立项批文
    2、 市规划局批文
    3、 市政府批准减免菜田基金的文件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责任人:张梅
    工作职责:接收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补交的材料名称及其他要求。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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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审查
    标准:
    申报材料规范、齐全
    本岗位责任人:张梅
    工作职责:
    1、对申报见证菜田基金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符合减征条件的提出同意减征的意见上报主管副处长。
    2、对不符合减征条件的材料及时退申报人,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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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处长赵玉民
    工作职责:
    1、审核申办材料和审查意见。
    2、有异议,退审查人员要求重新审查。
    3、无异议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处长复审。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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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复审
    本岗责任人:处长高麓
    工作职责:
    1、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2、有异议,退主管副处长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复审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定。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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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办理
    本岗责任人:张梅
    工作职责:以正式文件的形势通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有关减征手续
    工作时限:在接到主管局长批准件起 3 个工作日办完。
    联系电话:88549760
    监督电话:88549758
    备注:
    凡有异议退回重审件,各程序必须在接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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