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4-05-10
一、 受理 二、 审查 三、 审核 四、 复审 五、 办理
工作项目:参与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建议书的初审 承办处室:外事处 处长:张国庆 法律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限额以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外资[1999]2103号 工作总时限:24个工作日。(不含报局长审批时间)
Top 一、 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市计委对项目单位报送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建议书的初审意见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责任人:宋兵、王君、周波 工作职责:接收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的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要求补交的材料名称及其他要求。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Top 二、 审查 标准: 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 财务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 3、 还款责任落实。 本岗位责任人:宋兵、王君、周波 工作职责: 1、对项目单位的财务状况、偿还能力进行审查; 2、落实还款责任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
Top 三、 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处长:鲍冀宁 工作职责: 1、审核申办材料和审查意见。 2、有异议,退审查人员要求重新审查。 3、无异议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处长复审。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
Top 四、 复审 本岗责任人:处长:张国庆 工作职责: 1、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2、有异议,退主管副处长要求重新审核。 3、无异议签署复审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定。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Top 五、 办理 本岗责任人:宋兵、王君、周波 工作职责:负责将市财政局对项目单位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建议书的审核意见反馈市计委 工作时限:在接到主管局长批准件起2个工作日办完。 联系电话:88549070 监督电话:88549064 备注: 凡有异议退回重审件,各程序必须在接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