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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票单位的撤消、改组、合并;变更执行或执罚主体;收费、罚没项目取消、调整等需变更或废止《票据购领证》及票据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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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9-25

事项指标

指标说明

示范事例

事项名称

指行政办事事项名称

用票单位的撤销、改组、合并;变更执收或执罚主体;收费、罚没项目取消、调整等需变更或废止《票据购领证》及票据的核准

办事指南

指与事项相关的各个办事要素

办理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综合处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15号,北京市财政对外服务大厅,电话:6841564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程序:1、受理;2、作出决定

办理单位所需提交的材料:

用票单位撤销、改组、合并;变更执收或执罚主体;收费、罚没项目取消、调整等需变更或废止《票据购领证》及票据的申请材料,同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表格下载

指与事项相关的业务表格、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办事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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