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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4-30
各非税收入改革试点单位、代理银行、区县财政局国库科、局内相关处室:
为保证我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兹定于3月21日-22日和3月26日-30日分别举办“北京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制度和软件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培训
(一)培训内容
1.《北京市市级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
2.《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二)参加人员
1.2007年第一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试点的基层执收单位(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工商所)。
2.市财政局有关处室。
3.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
4.各区县财政局国库科。
(三)培训时间
第一批 3月21日全天;第二批 3月22日全天。
(四)培训地点
北京市金泰海博大酒店。
二、软件培训
(一)培训内容
《北京市市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执收单位子系统软件》
(二)参加人员
1.2007年第一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试点的基层执收单位(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工商所)。
2.市财政局有关处室。
3.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
4.各区县财政局国库科。
(三)培训时间
第一批 3月26日上午-3月27日上午;
第二批 3月27日下午-3月28日下午;
第三批 3月29日上午-3月30日上午。
(四)培训地点
北京工业大学 信息楼二层(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三、培训要求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制度及软件培训,是顺利推进我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参加培训的各级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以下要求完成培训内容: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培训要求,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切实掌握培训内容。
(二)参加制度培训的人员务必于培训日期上午9:00前准时到培训地点报到。
(三)参加软件培训的人员务必于上午9:00或下午13:30前(按照各批次规定的报到时间)准时到培训地点报到。
(四)试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各级执收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其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通知到各工商所。
(五)参加软件培训的人员,必须提前参加制度培训,需要配备设备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用于领取设备(电脑、打印机各一台)。
(六)参加软件培训人员,统一由会务组安排食宿(司机不住会)。
(七)到北京工业大学培训人员的接送车辆,需自行制作标有“培训”字样的车证(A4纸、字号300、黑体)。
四、联系人
总联系人: 唐立新 13601029779
软件培训班联系人: 赵志刚 8854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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