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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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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08-12

 

事务所名称

 

组织形式

 

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

 

成立日期及批准文号(合并或分立新设的,还须注明合并或分立前事务所成立日期及批准文号)

 

事务所所在地

 

注册会计师(不包括拟转到分所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事务所及其设立的分所最近三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拟设立分所名称

 

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含分所负责人)

 

分所负责人

姓名

 

是否为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分所办公场所

 

分所通讯地址

 

分所邮编

 

分所联系人

 

分所电子邮箱

 

分所联系电话

 

分所传真

 

事务所申请及保证

我所申请设立                           分所,并保证本申请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申请材料全部属实。



主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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