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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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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07-15

    根据财政部最近下发的《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6号令)的规定,可从www.kuaij.com.cn 查询,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自取证第二年起,应当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有以下情况的可免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1)参加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
    (2)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3)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包括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并取得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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