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
第五项
第六项
第七项
第十一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
第十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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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项
第二十三项
第二十五项
第二十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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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项
第三十项
第三十一项
第三十二项
第三十三项
第三十四项
第三十五项
第三十六项
第三十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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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项
第四十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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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项
第四十九项
第五十项
第五十二项
第五十三项
第五十四项
第五十五项
第五十七项
第五十八项
第五十九项

 

  根据京政办发【2006]3号文件,市政府于2006年内将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办理59件实事。我们编制这本财政责任手册,把涉及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项目列出,并将资金安排数量、责任处室、责任人予以公布,以便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监督。
                            北京市财政局
1.做好旧城区内排险解危工作,解决8000户居民的居住安全隐患问题;稳步有序推进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试点工作。
2.城八区启动上龙西里、广渠门外南街、酒仙桥、娘庙等10片危改项目。
3.完成城八区7万户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
4.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
5.建设阜石路(西四环一西五环)、通惠河北路、西站南路、张仪村路、南马连道路、前门东侧路等道路工程。
6.续建京沈高速公路四方立交,建成京石高速公路良乡机场和京良路立交。
7.完成五环路30个路口渠化改造;新建公交港湾15处,改建公交站台40处;建设过街天桥10座。
8.在八达岭高速公路6个站点设立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提高收费站点通行效率,缓解收费口拥堵。
9.对东、西长安街等24条市区主要大街实施停车规范化管理,完善停车标志设施,整治违法占道停车。
10.在公共电汽车和地铁1号线、2号线、八通线全面实施“一卡通”收费。
11.增设400套路口车道导向标志;新增路口信号灯60处;完成30处拥堵路口、路段工程改造工作;新增公交专用车道lO公里。
12.整治80个“城中村”。
13.新建、改建公厕1445座。
1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区达到96%,郊区达到50%;六环路以外80%平原地区实现垃圾密闭化管理。
15.整治五环路以内10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16.完成100万平米城市道路大中修工程(含车行道、人行道).提高市区主要道路完好水平。
17.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选到65%。
18.发展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
19.在保证已有天然气用户正常供气的基础上。发展天然气居民用户12万户.置换天然气用户7万户。
20.新增、更新环保型公交车辆2500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30条。
21.更新节能环保型出租汽车8000辆。达到国Ⅲ排放标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高安全服务水平。
22.整治清河下清河南闸至汇合口13.4公里河道,2006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23.新建、改建城市绿地500公顷,完成集中绿地建设30处;新建、改建具有园林景观特色道路100条;新建、改建绿色社区和单位庭院100个。
24.建成110千伏变电站l座,220千伏变电站3座,220千伏升压变电站1座。
25.在全市治安重点社区全部实现一区两警或多警的工作模式;城八区内老旧小区机动车看管率达到50%;在全市派出所组建专职巡防队伍,加大对重点时问、社区的巡逻控制;增强群众安全感。
26.完成北京市民防灾科技教育馆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火灾体验、模拟训练、消防博物馆等展览教育设施。
27.培训农村劳动力8万人次,促进郊区5万农民实现非农就业。
28.建设6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重点搞好村庄供水设施、垃圾收集设施、道路硬化、环境美化等项目建设。
29.在10个远郊区县新建、政扩建399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覆盖农村人口的目标;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l33个,基本完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任务。
30.资助4万户农民完成户厕粪便无害化处理改造工程。
3l.完成通自然村油路lOO公里,完成村内街坊路硬化工程50万平方米;对100公里郊区干线公路及旅游公路进行综合整治。
32.对山区流域进行综台治理.完成9条流域面积的治理任务。
33.新增林地7667公顷,其中水源保护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5333公顷,爆破造林1333公顷,彩叶工程1000顷;对42900名生态林管护人员开展全员培训。
34.新增100个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35.进一步发展郊区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600个。
36.完成门头沟区、房山区、怀柔区、昌平区、密云县、延庆县深深山区5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
37.全市70%的社区、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对37大类3700种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实行统一抽检,并向社会公示结果,按风险度对食品实现分级分类管理。
38.继续实施郊医农民安全饮水工程,对10个远郊区县27万农民饮水设施进行改造,并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
39.推进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年监督抽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次,抽查产品2000批次,并公告抽查结果;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果、蔬农产品质量及农药残留量、有害重金属含最进行监测。
40.初步建立北京市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全 市2l家蔬菜加工配送企业推广应用质量安全追溯标志;建设综台技术示范区20个,治理规模化养殖场50家。
41.重点对通讯器材、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服务等6大类2500个样本进行监督抽检,每季发布检测结果公告。
42.全年抽查煤炭样品2000个、车用燃油样品1000个,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43.每月反馈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信息,定期向社会通报违法广告的治理情况。
44.及时接听、分转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投诉办结率达到97%,举报办结率达到95%。
45.建立全市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减轻退休人员医疗费负担,推进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社会化工作。
46.以10个远郊区县为重点,利用财政贴息贷款资助50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农民实施每年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
47.为300户农村优质对象翻建危房;为600户农村特困户翻建住房。
48.对3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技能培训,新安置1500名残疾人就业,扶持1013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扶持10个扶贫助残基地。
49.为1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减免费复明手术;为200低保家庭和儿童机构中的特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手术;为1000名贫困精神残疾、智力残疾人提供减免费康复;为4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小型辅助用具;为10000名困聋人免费配发手写板。
50.资助150个京郊山区贫困村兴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
51.开工建设回龙观居住区配套综合医院(积水潭医院回龙观分院)。
52.为10个郊区县二级医院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500名.为区县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培养技术骨干500名。
53.对太庙大殿区、十三陵方城及明楼、司马台长城东血楼至东十五楼进行大修,完成正阳门、大钟寺文物修缮工程;完成德胜门、东南城角楼、安徽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设施改造。
54.进一步提高1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装备水平,培养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质量技能型人才。
55.为600所郊区农村中小学配备音乐、美术教学设备,推进农村地区素质教育。
56.积极推进绿色照明二期工程,2006年全市中小校全部更换高效照明产品。
57.加强特殊教育工作,为14所早期干预试点幼园和23所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学和康复设备。
58.为本市184个乡镇全部配备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组织艺术表演团体深入本市认定的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乡镇进行公益性演出,演出场次不少于200场;为城八区补贴建设3个露天剧场。
59.完善正版产品销售认证示范体系,向社会推出50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进一步拓宽正版产品流通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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