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5-03-21
新建或改建700座标准公厕。 完成限期: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相关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陈文占、陈刚、各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涉及市财政资金总计
拨付单位
责任处室及责任人
承办人员
督查人员
姓名
电话
8000万元
市市政管委
经建一处陈楠周文
次彩玲
88549952
李凤霞
注:京财预指[2005]21号年初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