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5-03-21
新建路口信号灯30处、路段人行过街信号灯10处;以中关村地区为中心新建200处交通信号系统控制机,并完成系统控制建设。 完成限期: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马振川
涉及市财政资金总计
拨付单位
责任处室及责任人
承办人员
督查人员
姓名
电话
6100万元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行政政法处王婴
左健
68423829
李凤霞
注:京财预指[2005]7号年初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