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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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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03-21
建立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将全市21家大型批发市场、57家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59家学生营养餐送餐企业、500家餐饮企业、25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19家屠宰企业、94家零售批发市场以及17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纳入监控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安全食品信息。 完成限期: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张志宽 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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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市财政资金总计 |
拨付单位 |
责任处室及责任人 |
承办人员 |
督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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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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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元 |
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办) |
行政政法处王婴 |
马军利 |
88549860 |
李凤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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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京财预指[2005]32号年初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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