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第八项
第九项
第十一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
第十五项
第十七项
第二十项
第二十一项
第二十三项
第二十四项
第二十五项
第二十六项
第二十七项
第二十八项
第二十九项
第三十项
第三十二项
第三十三项
第三十四项
第三十五项
第三十六项
第三十七项
第三十八项
第三十九项
第四十项
第四十一项
第四十二项
第四十三项
第四十四项
第四十五项
第四十八项
第四十九项
第五十项
第五十一项
第五十二项
第五十四项
第五十五项

 

    第一项  重点做好旧城区内房屋的解危排险工作,解决8000户居民的居住安全隐患问题。文保区内逐步推进前门东辅路及大栅栏煤市街、玉河、三眼井、烟袋斜街、白塔寺六片试点工作。

    第二项  整治北环水系北护城河西直门暗沟出口至东直门5927河道,改善水环境,还清水质,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洪排水能力。

    第三项  完成城八区6.5万户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

    第四项  实施“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年内整治三环路以内及奥运场馆周边69个“城中村”。

    第五项  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

    第六项  在保证已有天然气用户正常供气的基础上,发展天然气用户12万户。

    第七项  新发展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

    第八项  新建或改建700座标准公厕。

    第九项  城八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郊区达到40%,六环路以外40%的平原地区实现垃圾密闭化管理。

    第十项  治理五环路至六环路之间堆积量在200吨以上的36处垃圾堆。

    第十一项  完成重点街道180栋多层楼房“平改坡”;实施屋顶绿化10万平方米。

    第十二项  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理申报纳税。

    第十三项  完成京顺路等100条道路的路灯改造。

    第十四项  建设西沙屯——上庄——六郎庄和田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动物园、东管头和天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第十五项  建立以连锁经营为主的乡镇超市、乡村便利店400家,把大众浴池推广到郊区,建立便民浴池40家。

    第十六项  首都博物馆新馆建成并试运行。

    第十七项  启动无障碍设施综合改造工程,重点完成城八区各一个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综合改造任务。

    第十八项  新增永定路邮电局、西单邮电局等6处邮电所。

    第十九项  解决延庆、通州、朝阳、大兴、房山、顺义6个区县47个乡镇414个行政村30万农民饮用水不达标问题,年内完成安全饮水硬件建设任务。

    第二十项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抓好50个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0万人次,促进郊区5万农民实现非农就业。

    第二十一项  在密云、房山、延庆、怀柔、门头沟、昌平6个区县深山区260个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

    第二十二项  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采用以管灌、喷灌、滴灌等为主的综合节水措施,新增、改善农田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

    第二十三项  资助3万户农民实施户厕粪便无害化处理改造。

    第二十四项  支持5537家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改善卫生环境,扶持20个民俗旅游示范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第二十五项  为郊区500所中小学配备体育设施,改善郊区学校体育教学条件。

    第二十六项  10个远郊区县为重点,利用财政贴息贷款,资助50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二十七项  重点支持48个农村文化中心建设,支持每个文化中心设备费10万元。重点扶植759个农村新建文化室建设,支持每个文化室设备费1.5万元。

    第二十八项  加快推进城市微循环道路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广义街(槐柏树前街-广安门大街)、南菜园西街(西二环滨河路-南菜园路)、广渠门南小街(夕照寺路-广渠门立交桥西辅路)、松榆北路(武圣东路-西大望路)和东大桥斜街A(工体北路-老干部宿舍)

    第二十九项 更新环保型公交车1500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30条,调整公交站位50个,进一步规范公交车站站名。

    第三十项  继续实施交通疏堵工程,打通一批断头路,完成五环路内30个路口渠化和交通组织优化工作,新建公交港湾15处。

    第三十一项  建设20座过街天桥。

    第三十二项  完成城市道路大中修60万平方米,继续实施便民路工程60万平方米,提高市区主要道路完好水平。

    第三十三项  继续实施“村村通油路”工程,修建油路190公里,连通行政村60个。

    第三十四项  实施山区公路安保工程,治理里程155公里,提高山区公路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五项  在三环路(不含)外新建指路标志980套,改建指路标志900面,完成25处拥堵路口、路段的工程改造,新增公交车道15公里。

    第三十六项  新建路口信号灯30处、路段人行过街信号灯10处;以中关村地区为中心新建200处交通信号系统控制机,并完成系统控制建设。

    第三十七项  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3%

    第三十八项  在全市2230个社区和3980个行政村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使892个城市社区和1592个行政村达到“平安社区(村)”标准,居民区可防性刑事发案分别控制在社区总人口的1.5‰和1‰以内。

    第三十九项  建立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将全市21家大型批发市场、57家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59家学生营养餐送餐企业、500家餐饮企业、25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19家屠宰企业、94家零售批发市场以及17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纳入监控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安全食品信息。

    第四十项  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体系,全年完成1.5万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样本的抽查检测任务。每月发布抽检结果公告,对不合格食品予以下架和退市。

    第四十一项  完成1.4万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抽验任务,每季度发布药品质量抽验结果公告。

    第四十二项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对通讯器材、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等五大类2000个样本进行监督抽检,每季度发布检测结果公告。

    第四十三项  加大对全市煤炭、车用燃油、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全年抽查煤炭样品2100个、车用燃油样品1000个、车用液化石油气样品120个,每季度发布检测结果公告。

    第四十四项  全面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新增100个种、养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对蔬菜、生猪及其产品实施定期抽检和公布制度。

    第四十五项  建立正版产品销售认证示范体系,向社会推出50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积极构建正版产品流通主渠道。

    第四十六项  建设完善560家一级医院传染病接诊室和140家二级以上医院传染病专用门诊,改造后的用房符合传染病收治设计规范、院内感染控制流程规范等标准。

    第四十七项  全面规划建设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完成覆盖山区、半山区的1486个郊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建设。

    第四十八项  600户农村特困户翻建维修住房,为300户农村优抚对象翻建危旧住房。

    第四十九项  3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新安置1500名残疾人就业(包括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000人、社区就业400人和个体就业100),扶持10个扶贫助残基地建设,扶持4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

    第五十项 52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其中:为1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植入人工晶体,实施复明手术;为200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减免费康复训练与服务;为3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康复器材和辅助用具;为5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和智残人提供救助性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对8个精神残疾人工疗、农疗基地的食堂、厕所进行改造。

    第五十一项  继续加强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营造水源保护林、水土保持林等荒山造林8万亩,爆破造林工程3万亩,彩叶工程造林1.5万亩,完善、提高和新建园林小城镇10个,新增绿化面积3000亩。

    第五十二项  全年新建改建城市绿地500公顷,新建改建具有园林景观特色的道路100条,新建改造绿色社区和单位庭院100个。

    第五十三项  启动佛教广化寺东院、天主教长辛店教堂腾退工作。

    第五十四项  开工修缮天坛祈年殿、颐和园佛香阁、北海琼岛古建筑群,完成西什库教堂(北堂)抢险修缮工程、法海寺藏经楼主体修复工程及太庙和戒台寺古建筑安全技防工程,长椿寺对社会开放。

    第五十五项  对北京市民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在全市260个行政村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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