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4-06-29
继续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摇号配租比例不低于90%。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 项目负责人:苗乐如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涉及市财政资金总计1500万元
拨付单位
责任处室
及责任人
承办人员
督查人员
姓名
电话
1500万元
市国土房管局
经建二处
邹莉
牛春萍
88418023
李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