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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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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3-24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率达到60%。建设远郊区县农村急救站26个,在远郊区县转建10个标准化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顺义、密云、延庆和大兴等区县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转建4所突出以为老年人服务为特色的区级老年病医院。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金大鹏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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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市财政资金总计1000万元 |
拨付单位 |
责任处室
及责任人 |
承办人员 |
督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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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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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急救站、标准化社区老年病院) |
市卫生局 |
社保处
师淑英 |
廖全 |
88549765 |
李凤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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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市卫生局计划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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