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4-03-24
建设郊区集中供水工程10处,新增供水能力2万吨/日,改善并解决水质条件差,水源保证率低的地区1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项目负责人:焦志忠
涉及市财政资金总计2000万元
拨付单位
责任处室
及责任人
承办人员
督查人员
姓名
电话
2000万元
有关区县
农业处
高麓
侯卫中
张春艳
88549755
88549762
李凤霞
注:按工程项目进度下达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