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4-03-24
减轻农民负担,免收农业税,市政府对因免收农业税减少财政收入的困难远郊区县,通过转移支付进行补助。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项目负责人:吴世雄、王纪平
涉及市财政资金
拨付单位
责任处室
及责任人
承办人员
督查人员
姓名
电话
预计7600万元
有关区县
预算处
兰锋
张波
88549464
李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