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4-03-24
新建和改造160处道路信号灯,纳入计算机控制系统,提高区域通行能力;根据不同时段的交通流量、流向,调整重点路口的信号配时,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马振川
涉及市财政资金
总计3354万元
拨付单位
责任处室
及责任人
承办人员
督查人员
姓名
电话
3354万元
市公安效能管理局
行政政法处
王婴
薛晖
88549852
李凤霞
注:京财预指[2004]7号年初下达